应新加坡教育部要求,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派一批教师赴新加坡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工作。昨天,北京市教委网站公布选派教师的条件。 招募教师要求为汉语言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不含自考、函授、夜大),外语语种为英语,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汉语教师在新加坡的任期为2―3年,汉语教师在国外待遇为每月2409.14-4352.72元新币(约合11889-21480元人民币)。除每年12个月的薪金外,还可享有浮动年终奖金。教师在新加坡的一切费用自理。有意者可将申请材料特快专递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27日。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